會員資格
名譽顧問:
凡離任校監、校長、主席及社會賢達均可受邀請為本會之「名譽顧問」。
顧問:
凡現任校監及校長,均為「顧問」。
嘉賓會員:
凡本校舊生家長、舊生監護人、現任校董及離任教師,均可申請入會,會籍一年(每年必須重新申請)。
當然會員:
本校在職的教職員,均為「當然會員」。
家長會員:
本校在學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,均為本會「家長會員」;惟每一家庭只可持一個會籍。